政府部門還在研究項目可行性報告 他就開始與人簽訂內部施工合同
  他自稱的北京總部其實也是個皮包公司
  有個工程,政府部門還在研究項目的可行性,他就敢對外宣稱:“北京一家公司西南辦事處已拿到工程項目,他是這個辦事處的負責人,想做工程,趕緊交保證金給他。”結果,短短3個月內,這個“辦事處主任”搖身一變就成了千萬富翁。近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個騙子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第一次行騙

  以虛假隧道工程騙得1250萬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昆明出現一個叫趙法林的人,他以中晟路橋建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晟公司”)西南辦事處的名義和8名建築老闆簽訂內部施工合同,將無中生有的呈貢至澄江龍王廟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承包給8名建築老闆,總共騙得保證金1250萬元。
  警方接到報案後,向有關部門核實工程的真實性。2012年10月31日,雲南省發改委證實,玉溪市、昆明市正在開展呈貢至澄江公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製。當天,雲南省交通廳出具情況說明,呈貢至澄江公路項目尚不具備招標條件。
  趙法林的膽子真是大,政府部門都還在研究的工程,他居然就敢說已經拿到其中一個隧道工程了,但居然有那麼多建築老闆相信他的鬼話。在短短3個多月,先後有8名建築老闆向他交了保證金,趙法林搖身一變就成了千萬富翁,但他沒有收手的意思,又編造工程繼續行騙。
  第二次行騙

  用虛假鐵路工程騙得130萬元
  2011年2月,趙法林繼續以中晟公司西南辦事處的名義與多人簽訂聯合施工協議,將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鐵路隧道項目承包給受害人,騙取保證金130萬元。
  第三次行騙

  用真實水電站騙得700萬元
  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期間,趙法林、金加發(在逃)謊稱已經承包到雲南蘭坪縣黃登水電站工程。經證實,蘭坪黃登水電站確實有這個工程,但施工方和中晟公司西南辦事處沒有任何聯繫,而趙法林謊稱已拿到了蘭坪縣黃登水電站工程施工權,並以中晟公司西南辦事處的名義和多人簽訂聯合施工協議,騙取工程合同保證金700萬元。
  趙法林先後虛構3個工程項目,致使10多名建築老闆上當受騙,總共騙得了2080萬元。
  受害人報案

  “我們都被趙法林騙了”
  2012年10月29日,受害人林某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我被趙法林騙了200萬元。”隨後,又有7名受害人相繼到官渡經偵大隊報案稱:“我們都被趙法林騙了。”
  2012年11月2日,警方決定對趙法林等人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
  實際情況

  北京總部也是個空殼公司
  官渡經偵大隊調查得知,中晟公司在北京登記註冊,該公司法人李英春證實,2012年12月31日,他因合同詐騙被關進錦州看守所。中晟公司成立於2008年,註冊資金1600萬元,但該公司沒有那麼多資金,實際上是個皮包公司。他不認識趙法林和金加發,也沒有委托他們做過任何事。
  隨後,趙法林被昆明市檢察院公訴到昆明中院,罪名是合同詐騙。
  一審判決

  “辦事處主任”被判刑15年
  開庭審理時,“辦事處主任”趙法林對詐騙的事實沒有意見,但說所騙來的錢,都打在金加發的銀行卡上了。
  昆明中院審理認為,趙法林明知工程項目不存在或沒有實際取得工程項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單獨或伙同他人虛構事實,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採取欺詐手段,騙取多名受害人合同保證金,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趙法林辯解對詐騙來的錢,自稱打到金加發的卡上,與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
  據此,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趙法林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並繼續追繳贓款,發還被害人。
  記者 柏立誠(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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