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6期
  日本人環保意識如何“被養成”(上)
  日本人的環保意識也不是天生的,日本社會也曾經出現過先污染後治理的情況
  文/陳建軍
  2014年6月舉行的巴西世界杯足球賽上,儘管日本隊兩場皆輸未能晉級十六強,但在比賽結束後,一些日本球迷拿起垃圾袋撿起了看臺過道和賽場上的垃圾的行為,卻被全世界“點贊”。
  其實,日本球迷的這種舉動,是自然而然的,植根於已經深入日本人價值觀的“保護環境”的意識。
  很多去過日本旅游的人,最深的印象莫過於滿眼的綠色和城市街道的整潔,基本見不到一丁點垃圾。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日本大街上也幾乎看不到垃圾箱,更不用說大型垃圾站了。即便是在居民住宅區,除了飲料自動售貨機旁會放置一些供丟棄飲料瓶罐的專用垃圾箱外,你都幾乎找不到垃圾箱。
  日本人在外產生的垃圾都丟哪裡去了呢?
  原來,日本人已經基本養成了把垃圾放在塑料袋中帶回家而不是隨手丟在馬路上的習慣,從小孩到老人都是如此。
  在日本生活,要學會的一件事就是倒垃圾。在每個社區,倒垃圾都有規定時間:比如周一和周三是倒“可燃垃圾”的日子,周二倒“不可燃垃圾”,周五扔舊報紙、瓶瓶罐罐等“可回收垃圾”。在小區的顯眼之處,都會貼有垃圾分類說明。小區附近的便利店都設有回收專桶,除了飲料瓶之外,喝完的牛奶紙盒包裝等都在回收之列。
  實際上,日本人的環保意識也不是天生的,日本社會也曾經出現過先污染後治理的情況。
  20世紀60年代以前,日本致力於二戰後的經濟恢復與增長,對環境保護也不重視。從60年代開始,日本經濟進入高速增長期,環境公害問題日益突出。“三大公害病”( 熊本縣的“水俁病”、四日市的哮喘病和富山的骨痛病)出現後,日本人開始像今天的中國人一樣,逐步認識到“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作代價”。
  1958年日本制定了《水質保護法》和《工廠廢物控製法》,1962年制定了防止空氣污染的《煙塵規則》,1967年通過了《環境污染控制基本法》。
  從上世紀60年代起,日本的環境污染受害群體啟動了大規模的法律訴訟,媒體也參與進來追蹤報道,許多地區還成立了專門的反污染民間組織。
  1970年,日本反對只發展經濟不考慮環境保護的公民人數第一次以45%對33%的比例占據社會主流。內閣為此成立了專門的防止和治理污染機構,該屆內閣因此也被稱為“公害內閣”。
  “公害內閣”執政期間,一共通過了14項環境保護法案。
  到20世紀70年代,日本逐步建立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等政策機制,人們的觀念從“防止公害”進化到“保護環境”,日本也因此進入到“環境保護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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